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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font color='black'>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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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竞赛菜啊菜 更新于2014-12-31 16:00:00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校。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类别等级及政策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类别分为精英计划和卓越计划,其中精英计划合格等级分为A级、B级,卓越计划合格等级分为C级、D级,详细政策如下:

详细政策

注: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盘锦校区相关专业。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报名条件

凡具备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A级条件: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2、B级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3、C级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须第一发明人);(3)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4)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D级条件:(1)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者较强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须提供国家发明专利证书(须第一发明人,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须第一作者)等证明材料】;(2)在高中阶段期末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中,某一科目取得单科成绩4次年级排名前1%,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达优秀标准者(需提供该科目历次期末考试年级大榜成绩单及排名);(3)在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1、仅限理科考生报考,生源地不限。 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不超过242人)。

四、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31日期间,考生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2)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的扫描图片。 (3)个人自述材料:须本人手写并签名。 (4)报名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上述5次考试缺一不可,以D级条件(2)报考者还需提供某一科目历次考试年级大榜成绩单及排名。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6)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如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初审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材料中(1)报名申请表 (2)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的扫描图片 (3)个人自述材料 (4)高中成绩单 (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五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或专利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加盖中学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考生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2、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初审。 3、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2016年4月30日起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五、测试要求

1、网上确认: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6月7日-9日期间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反馈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我校将根据反馈情况组织考务,未按期反馈的考生视为放弃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后,直接在线打印《准考证》。 3、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4、证件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 5、测试形式:申请A级和B级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申请C级和D级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6、测试内容:(1)笔试:涵盖数学和物理等方面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计算能力、探究能力等;满分200分;时间为3小时。(2)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六、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

1、我校按照自主招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其中A级和B级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C级和D级面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 2、资格认定:依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合格等级。其中,以A级条件报考者,如面试成绩未达A级标准且成绩良好,可获得B级资格;以B级条件报考者,如面试合格且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获得不同科目2项及以上一等奖者,可获得A级资格。 3、我校将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 (1)获得A级、B级和D级资格的考生,直接满足考生自主招生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C级资格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笔试成绩与专业志愿均相同时优先满足面试成绩高者,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专业调剂时将不征求考生意见。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2016年6月22日起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4、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6、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6年高考录取使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保障

1、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学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我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并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校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recruit.dlut.edu.cn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与各省级招办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精英计划)

自主招生专业目录精英计划

附表2: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卓越计划)

自主招生专业目录卓越计划

说明: 以上两个表格中所列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名称和计划数量仅供考生参考。我校将根据2016年实际招生专业名称和各专业计划数量确定自主招生计划及考生最终合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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