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数质因数分解,其最大质因子末位加一个与末位相同的数,如13变成133。
循环此过程,最终必是一个质数。
我无意发现,有人可以证明或证伪吗?🤔
这位大佬让我帮顶,要关小黑屋关他,他是我负责人
准确的 一针见血的
奥 原来我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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