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 逃亡(原创)
他半躺在破五菱的副驾驶上,点起一根荷花,吞云吐雾间他凝视着同伴们熟睡的侧脸。
等到日出就把他们叫醒,然后就可以上路了吧。虽然要轮流开车,但他是最后值班的,因此并不急于睡眠。比起睡眠,他有些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就像在学校时他把一段riff刻在柜筒边上,他要把关于这座小城的记忆刻在自己的$心$$$$$脏$$里。
谈不上感伤,也没什么悲壮,就像一条野狗在离开故地之际也会刨几个坑,算是他仅有的仪式感。
他忽然感觉自己就像一件被遗弃的风筝,始终等待着逃离,也为逃离那一瞬间风筝线的绷断带来的剧痛准备良久。真到了奔向自由的那一刻,才发现线早就断了,牵扯自己的只是自己的懦弱和多愁善感罢了。线是从什么时候崩断的呢?也许在他哥去世那天吧,记得当时哥一身的血迹,是送货路上车祸的痕迹,哥已经不太说的出话了,他们就那么失真地瞪着对方一言不发,直到哥咽了气。离别可不是电影里的情节啊,没有慢镜头,没有细节没有特写没有配乐没有缓慢下坠的眼泪,离别许多时候就只在一瞬间,仓促到你都来不及发现你失去了什么,留下的只有一个伴你一生的巨大空洞。
爸把哥埋在了后山,这个被酒精和尼古丁支配的男人似乎坚毅地一言不发。他等了许久,那张肮脏的胡茬下的嘴只吐出一句:“要是能当人参就好了,还能再值点钱。”
他家的列祖列宗们要都能当人参那才真特么好呢。
那是他和爸最后一次打架,廉价啤酒瓶砸在头上,透过血淋淋的双眼,他明白爸想说什么。他自己会滚的。
还有什么值得挂念的呢?他曾经盯着隔壁班的一个女生看了很久。那是市里头商会会长的女儿,穿高筒皮鞋,坐着气派的车来上学。听同学说她读书厉害的很,要去上什么香港大学。香港,那在他看来是天国一般的存在。霓虹辗转,红烛歌吹,他透过电视完好的半个屏幕仰慕着那里的车水马龙,竟然生出一种摩西拜见上帝的虔诚。
他默默记住了那个女生的生日,也记住了她喜欢拉小提琴的习惯。他总觉得这种古典乐器不太带劲,但他还是前往市内唯一一家算得上高档的乐器店。打零工的钱攒的很多了,却还是差一点儿。他忽然想起妈还在的时候,为了给他买自己的吉他去过卖$$$血$$$$$。
针头刺进他的身体,红色的液体在透明管内流动,带着某种庄严,那是无论阶级不分身份的生命的源泉,他意识到一个近乎亵渎的想法:那是他用来和这个$$$$社$$$$会$$$交换生存资格的为数不多的筹码之一。另外的?他还没发现,但大概会有的吧。
他终于抱着小提琴站在了她的面前,她与他没太说过话,但出于惊喜还是笑得很开心。她的回礼是一盒吉他弦,那高档的光泽和纯净的音色听得他想哭,也就是在那一瞬间他明白了爱可能从无对错,但绝对分有无资格。
公主对所有人都同样地好,因为她是公主,因为她的美是慷慨的,善良是天生的。可如果因她一同仁的善良就幻想自己能爱她,能像童话里的王子那样骑着白马从她面前飞驰而过,岂不是蠢得透顶。一无所有的人还有什么资格爱别人呢,他连一点爱都分不出去,因为他自己的爱也少得可怜。
那还有什么好挂念的呢。
那就逃出这座死气沉沉的小城吧,哪怕有如丧家犬一般狼狈。什么前程什么景气全是狗屁,反正生活依旧被弄的一世阑珊了。
要到他的骨灰被抛撒进风中,那困顿于龌蹉与贫穷的灵魂才会获得自由吧。
如血的朝阳映射在云翳间,给他一种犹若重获新生的震撼,又更加郑重,和先知的启示一般神圣。他看到了自己去$$卖$$$血$$$的那个下午,$$血$$液$$花般地绽放在空中,每一朵都明媚妖艳地笑着。
他吸进最后一口烟气,祈祷般地默念起了里尔克的诗句:
“血从岩根间漫出,漫向人的世界。
在永夜里,它重如磐石。”
“除此,再无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