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 系统谈谈,记录封存这个事
最近刷B站刷到一些相关的逆天言论,很明显,有不少人还是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我原本觉得这边是竞赛论坛,能比某些九漏鱼稍微多理清一点逻辑,结果上周末的那个帖子下面,可以看到,同样是很多人没看懂事情的经过。当然,这也不一定是大家的问题,现在网络上声音这么多这么杂,被误导很正常。然而,我还是要发这个帖子,系统说说这个事。
我也不知道我这个帖子会不会无,或者我这个号会不会被封,反正我基本也不可能上这个号,甚至论坛大部分人应该都不知道我大号是谁,所以我就发在这了。
首先,我还是先亮明自己的观点:封存某某记录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但是也不会像某些人扯的,跟世界末日一样。鉴于后面一种说法在网上占据了绝对的主流,我会花更多的时间批判后面一种言论。但同样声明:这不代表这个事可以轻飘飘过去,跟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这件事情很严重,但没严重到某某事业要废了,某某国要完了的那个级别。
上次那个帖子下面,有人(不点名)说这个事跟封存未成年人某某档案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这句话是大有问题的。问题出在两个点:
(1)封存未成年人某某档案,本身就是一件极具争议性的事情。比如说邯郸和江油,如果你是当事人或者亲属,你会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你会认为对方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凭借“封存”,就应该轻飘飘过去了?这显然是非常荒谬的。
(2)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比封存未成年人某某档案还要严重得多。上面说的未成年人哪怕极度顽固,都还有一丝改过的机会。但今天的话题完全不同。只需要碰几次(为什么不是通常说的一次?因为第一次是不会有明显感觉的,甚至还会感到很恶心,如果是被迫的话,这个时候主动去正规戒断,甚至不违${}$法),再怎么顽强的人都没法凭意志力扛住。这个是有过真实案例的,曾有人在卧底期间染瘾,最后一直到自己贩卖的地步。封存记录,显然会给人们辨识是否x过的人带来极大的困难,未来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危害,是完全无法预料的。
因此,所谓“封存某某记录没什么大不了”这种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但为什么我们又说,这件事情并没有部分人认知中那么严重,并不会意味着“某某事业废了,某某完了”呢?
关键在于这次改动的目的。
首先,我们知道,这一次改动是针对所有的治${}$安${}$违${}$法,而并不是仅仅针对今天的主角。事情的发展,简要来说,就是有人意识到今天的主角也被包括在这一范畴内了,然后表示了疑问,紧接着所有人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然后某某新闻请专家“解释”,就有了后面的事。
后面来“解释”的那位专家,很明显是在欲盖弥彰,在基于前面的讨论下,这点是很显然的。如果真的有人想通过这一点来达到废掉某某事业的效果的话,那她肯定是包括在其中的。然而,我们不妨看看,即使她和另外某位专家真的是想废掉某某事业的话,为什么要绕这么一大圈弯子,不直接明说,还要拿这么一大堆东西打掩护?
很明显,这事不能直接推行。即使是最心怀鬼胎的那一批,也应该知道,直接推行,绝对不会有人同意。
那么为什么绕了一个弯子就通过了呢?我绝不信这些支持通过的人真的全员恶人,某某真的要完蛋了。否则,在这一假设前提下,根本无法解释近年来的一些变化。
未成年人f年龄下调,是谁通过的?难道是那些除了在网上乱叫什么也不会的人吗?显然不是。
pc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越来越少,是谁促进的改变?难道是那些除了在网上乱叫什么也不会的人吗?显然也不是。
那么是谁?如果真的是那些希望某某不好的人,他们凭什么要支持这些变化?吃饱了撑的给自己堵路?
所以只有一种解释,那些支持通过的人,真的会有人想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要不是因为这个事情,你会知道某某是治${}$安${}$违${}$法吗?只看到治${}$安${}$违${}$法这几个字,你会想到某某吗?把你带入到那些人身上,你就会懂了。
他们又没明说某某是治安违法,我如果通过的时候没注意到这一条,或是看到这一条时没想到某某是治安违法,你怎么让我投反对票?
这是一件非常关键的事情。这意味着,此次修改能通过,少数人挑头可能是一部分原因,但更大的原因,是多数人并不会看到治${}$安${}$违${}$法就往x上面想。
有人说,他们到了那么高的位置,可能是蠢吗?因此只可能是坏。恕我直言,这种说法 is not even wrong。
首先,还是刚刚的问题,假如没有这次事件,我告诉你,有个人治${}$安${}$违${}$法被抓了,你会去想他是不是x了吗?不会,好,按你的逻辑,你承认你蠢了。不是所有人都跟那个第一眼看出问题的人一样敏锐。如果你要把第一眼看不出问题就定义为“蠢”的话,全国保守估计有99%的蠢人吧。所以这种二分的逻辑完全不成立。
其次,开始已经提到过了,既然他们坏,他们为什么会吃饱了撑的通过那么多有利于我们的内容呢?自挖墙角?当卧底?一个两个还能信,rd有一半都是这种人,这真的可能吗?
当然对于那些一天到晚只会说“被做局”,却自己什么都不会干,甚至可能觉得0.5*0.8=0.04的人来说,他们还真会这么觉得。这种人哪怕在网络上顺风顺水,在现实中也一定是一事无成。因此,对于这种人,我们不必理他。
何况,确实有不少治${}$安${}$违${}$法的记录应该被封存。譬如,晚上唱歌被邻居告了,处罚自然是必要的,但难道也要写入我的档案当成一生的污点吗?即便都是治安违法,其轻重也是有区别的,而x是最严重的那一类。
所以,从一半意义上来讲,这还真的是一种进步。如果有支持的人真的有问题的话,那大概就是想用小的方面的进步,来换取大的方面的退步。只是,正当那些真正有问题的人该洋洋得意时,被别的人看出了真实心思。从而有些原本没发现问题的,也该发现问题了。他们也只好胡乱解释几句了。今后那些一开始没想到问题的,估计也不会再支持这方面干下去了。
由于直到新法通过才被公开,现在要阻止应该是有些迟的了。但是从上述的角度分析,今后,这节已经被切下来的香肠,极大概率还会被补回来。今后,要么把这一条加上限定,要么把某某入刑,基本是没有问题的了。
这是整体的分析,对于一些具体的说法,下面还要加以驳斥。
1)封存不是重点,持有某某/提供某某/教唆他人某某/容留他人某某由fz变成治${}$安${}$违${}$法了,还只处三千元以下,十五日以下,这是很大的退步。
说出这种话的,很明显没有看过原法。以上这些内容,从来没有在刑法中出现。2006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持有某某/提供某某/教唆他人某某,处二千元以下,十五日以下。容留没有相关规定。问题来了,新法究竟是变严了,还是变宽松了?按他们的逻辑,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因此,前述说法是不值一驳的。
2)现在这一修改,可能会产生以f养x的情况,这无法预料,是最危险的。
fd在刑法当中有明确记载,根本不适用于封存。因此,这一说法同样不值一驳。
3)如今这里破开了一个小口子,未来就会越撕越大,就会到达无法控制的地步。
这一说法更有意思一点,也稍微具有一点合理性。如果我们面对这一次事件没有反应,让它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未来必然会越撕越大。然而,现实是大部分人都意识到了问题。
这是一个悖论。如果没有人觉得有问题,那它就真的会出问题;但如果所有人都觉得有问题,那它就出不了问题。
有人会觉得,我们觉得有问题有什么用,管不到上面。这种说法的问题详见前面的内容,不再多做反驳。
4)专家们已经完全被渗透了,因此一切专家都是不可信的。
同样的问题,如果说坏的方面是专家的问题,那么好的方面是谁的功劳?难道是你乱叫的功劳?
我们从不否认,现在有些所谓的“专家”确实出了大问题。但是,将所有的“专家”污名化,本质上是一种自大。如前所述,这样的人在线下基本上是不会有任何成就的。因此,这类说法也是 not even wrong。
这种说法带来的什么后果,我们也已经看到了,就是对名校的反向歧视。所有被反向歧视的学校里面,几乎就没有一个不冤的(武大除外)。带来的什么后果,我想是不必多讲的了,今年杨先生去世的时候一些自媒体说了些什么话,大家也都看到了。
5)这件事情被部分有心人控制,压热度了。
这种内容一般出现在自媒体的视频中,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受害者人设,跟所谓“资本做局”没什么区别。如果你觉得你做的相关视频的上万播放量是被压热度的话,那你对自己的创作水平也是很自信的。又不是只有你一家自媒体分析这个事,大家凭啥都看你的内容啊。而况,几乎每个自媒体相关视频都有上万播放量,这难道是“压热度”该有的结果?所以这样的说法同样 not even wrong。
以上算是对这十几天感想的一个小总结,还是那句话:不要忘记这件事,但也不要过度紧张。或用教员的话来说,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我们既不该熟视无睹,以为事不关己,也不该过度紧张,被把控了情绪。这两种态度,都是极度不正确的。
(完结)